法制網海口11月11日電 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沈玉華 崔善紅 海口一對情侶凌晨公園內吵架,引起正在尋找搶劫目標的四名劫匪註意,並被劫匪搶走價值1343元財物。今日,海口龍華區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符某龍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判處被告人符某榮、符某哥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2014年4月17日23時30分許,經事先電話聯繫,符某龍、符某榮、符某哥和符某偉(現年17歲,另案處理),在丘海大道一物流城處共謀搶劫。4月18日0時,符某龍等四人攜帶砍刀來到海口市南海大道與丘海大道交叉路口處尋找作案目標時,發現情侶黎某武、李某蓮正在交叉路口處的公園內吵架。於是符某龍和符某偉對黎某武、李某蓮進行威脅、毆打,並將黎某武右額頭砍傷。當場搶走立馬牌電動車一輛,天語拍手機一部、錢包一個後逃離現場。
  隨後,黎某武報警,公安民警於2014年4月18日分別將符某龍、符某榮、符某哥和符某偉抓獲,當場從符某榮身上扣押黑色錢包一個、天語牌手機一部(經鑒定,該手機價值575元);從符某個身上扣押立馬牌電動車一輛(經鑒定,該電動車價值768元)。經鑒定,黎某武頭皮裂傷,其損失程度屬輕微傷。  (原標題:海口:一對情侶凌晨公園吵架被四男子攜刀搶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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